1975年预防犯罪大会回到日内瓦举行。讨论首次集中于犯罪行为的新形式和新方面,包括作为一种行业的有组织犯罪,以及犯罪成本。
第五届预防犯罪大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其中建议联大通过《保护人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宣言》,后来人权委员会将该宣言发展成为一部公约。预防犯罪大会还建议制订一部国际执法人员行为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