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联络

取得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咨商地位并得到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认可的非政府组织

"联合国以往只同政府打交道。现在我们认识到,没有包括政府、国际组织、工商界和公民社会的伙伴关系,就无法实现和平与繁荣。在当今的世界,我们互相依赖。" -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

联合国认识到非政府组织开展的重要工作,在《宪章》中就与非政府组织进行协商和发展关系郑重作出规定。

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于1979 年建立非政府组织联络服务办公室,以依照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确定的准则登记非政府组织,方便其参加联合国主持的会议。通过此种参与,可以在联合国政府间机构的审议和决定中反映并处理公民社会的意见和关切。

取得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的资格认可办法

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非政府组织联络服务办公室为取得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参加在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举行的活动提供方便。这包括安排必要的资格认可。

每个取得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均可指定领取联合国通行证的代表,通行证截至每年12 月31 日有效。纽约、日内瓦、维也纳发放通行证的限数均为五张,行政首长和总裁可以另发两张通行证。

申请年证请遵循下列步骤:

1. 出具印有贵组织公函抬头、经由贵组织行政首长或总裁签字的正式信函( 下载样本 ),其中至多指定五位领取通行证的代表(行政首长和总裁的通行证不算在内)。请注意,不是贵组织行政首长或总裁的签字一律不予接受。信函应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政发至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非政府组织联络服务办公室;

2. 在网上( http://csonet.org/ )预先登记贵组织的情况;

3. 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非政府组织联络服务办公室将在请求被批准后尽快向有关的非政府组织发出电子邮件。有关代表可以在获得批准后在维也纳国际中心1 号门通行证办公室领取年证。请注意,须向通行证办公室出示有代表照片的身份证件。通行证办公

室周日上午9 时至下午4 时办公。领证时间没有限制;可以在最方便之时领证,也可以在有关代表出席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或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组织的会议时领证。

 

重要提醒

重要提醒

如果请求替换贵组织已指定的代表,请在提交新的请求之前交还有效通行证。交还需吊销的通行证之前不发新证。

 

谨记:贵组织对领取通行证代表的指定,是授权其代表贵组织与联合国工作人员和政府代表互动。

电子邮件:unovprotocol@un.org